
并非如此。
现行法律并未要求子女代为父母偿还债务,即子女并无必须清偿其父债务之责任。
此乃因子女并无替父母债务负责之法定职责,唯有在继承父母遗产后才需考虑债务问题。
根据相关法规,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应清偿被继承人所背负之税务及债务,累计不超过遗产实际价值即可;
超出部分,继承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代为清偿。
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则无需负担被继承人所欠税务及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