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不幸成为个人信息保所保护的受害者,有权寻求经济上的补偿。
依据《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第二条,个人信息涵盖了能够识别个体身份或涉及个人隐私的所有相关数据。
若行为人在任职或提供服务期间,将获取的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其他人,引发以下任一情形时,应负刑事责任:
1. 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
2. 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3. 出售或非法提供的个人信息数量大且违法所得金额大。
同样地,若行为人通过窃取或购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大量个人信息,或非法所得金额巨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第二条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对于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将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被他人用以实施犯罪,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均应当依法以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窃取或者以购买等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使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其他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