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股东持反对意见也无法阻止法人变更。
原因在于,此类事项已被划为一般决议范畴,而非特别决议。
仅当涉及修订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态时,才需要特别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