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离异经历导致户口本上标注“再婚”,此为再次结婚之意。
再婚流程如下:
1.申请阶段:
提交各方身份证件、户口本及三张近照。
值得注意的是,如曾离婚者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判决书;
2.受理阶段:
双方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亲自交付上述文件;
3.审查阶段: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检查户口本、身份证,确认其有效性及照片与当事人相符;
4.登记阶段:
工作人员询问双方意愿,收取登记费用9元,双方签署声明书并签名、按指印,登记员进行编号、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阶段:
完成登记手续后,相关资料归档,现场发放结婚证书,正式确立夫妻关系,法律对此予以承认。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