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需材料: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如丢失,需提供保险公司盖章的复印件
2. 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如已标注于交强险凭证,无需重复提交
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
4. 机动车行驶证
5. 对于从非本省购买并进行车辆检验的车主,需要额外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自2018年9月1日起,小型、中型载客汽车、大型轿车、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无需再提交该文件)
6. 代理人申请时,需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7. 若第1、2项的出具机构已实现联网,则无需提供相关纸质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