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财税2016第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乘客乘坐滴滴打车所产生的费用,属于个人消费范畴,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从税务角度来看,乘客在使用滴滴打车服务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交易,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主要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抵扣用途。鉴于滴滴打车的服务性质,它只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乘客,用于个人消费的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乘客无法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滴滴平台仍需按照税务法规准确开具发票,确保税务合规。同时,乘客如果需要抵扣进项税额,应通过企业发票来实现,而非个人消费发票。
此外,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乘客在使用滴滴打车服务时,建议关注相关税务政策的变化,以便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相关的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