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草胺磷(应为草胺膦)除草剂不可以和乙草胺混合使用。
2. 草胺膦适用于果园、葡萄园、非耕地除草,也可用于马铃薯田以利于收获。
3. 它可防治一年生和多年生双子叶及禾本科杂草,如鼠尾看麦娘、马唐等。
4. 草胺膦对防治多年生禾本科和莎草、如鸭茅、曲芒发草等效果显著。
5. 它还能防治野燕麦、雀麦、辣子草、猪殃殃等杂草。
6. 草胺膦具有部分内吸作用,使用时主要作为触杀剂。
7. 施药后,有效成分通过叶片起作用,对尚未出土的幼苗不会造成伤害。
8. 其作用机理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
9. 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的铵代谢将受到干扰,铵离子积累,光合作用受抑制。
10. 施药量为每公顷5至6升水剂,根据不同杂草,使用量有所变化。
11. 防阔叶杂草应在旺盛生长始期施药,防除禾木科杂草应在分叶始期施药。
12. 草胺膦的推荐用量用于防除森林和高山牧场的悬钩子和蕨类为1.5至20kg/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