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机关为了维护公正执行公务的原则,设立了六个严禁的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税务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廉洁自律。具体措施包括:
(一)禁止接受纳税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这意味着税务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不得接受来自纳税人的宴请,以确保公正无私。
(二)禁止收受纳税人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此举旨在防止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纳税人的财物,从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三)禁止参与纳税人举办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税务人员不得参加纳税人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以免产生利益冲突。
(四)禁止在纳税人处报销票据。税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纳税人处报销个人票据,确保执行公务的透明度。
(五)禁止向纳税人乱收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收取相关费用,禁止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六)禁止向纳税人压价购买商品、借钱借物、赊欠货款。税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纳税人购买商品、借钱或赊欠货款,避免利益输送。
这些规定有助于维护税务机关的形象,确保税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