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需要有两位或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人都适合作为遗嘱的见证人。以下几类人员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的角色:
第一,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做出准确判断。
第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因为他们与遗嘱内容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第三,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样不能作为见证人。这些关系可能影响见证人的公正性,从而影响遗嘱的法律效力。
为了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建议选择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作为见证人,这样可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