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多种方面,如经营参与权,这是股东可以参与到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中,为公司的战略方向提供建议和意见。
利润分配权也是股东的重要权益之一,股东有权按持股比例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这确保了股东的投资回报。
处置股份权赋予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自由转让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从而实现资产的流动性。
剩余财产分配权指的是,在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有权按照持股比例获取剩余资产,这是股东在公司解散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此外,股东还拥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力。当股东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有权依法申诉,寻求法律保护。
股东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样重要,这使得股东能够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并对公司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