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与员工签订了包含服务期条款的协议,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将会顺延至服务期结束。这意味着,即便劳动合同的原期限已满,小李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以5年服务期为准,因此不存在合同2年后未续约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在服务期未满之前保持有效,直至服务期结束。
在小李的案例中,他的仲裁要求将无法得到支持。因为他的劳动合同应按服务期约定计算,这意味着即使原合同到期,其合同期限依然有效。小李不来上班的行为被视为旷工,且公司已多次通知其上班,但小李仍未到岗。因此,两个月后,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此外,公司还拥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因小李旷工造成的损失,以及根据培训协议要求他按比例偿还培训费用。然而,在处理劳动合同顺延的问题上,公司需要更加明确地向小李解释劳动法律法规,因为并非每个人都对此有足够的了解。
如果双方在法律条款的理解上有分歧,可以进一步沟通解决。希望上述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