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确定工伤保险金已赔付,但单位仍需负部分赔偿责任。
其中,包括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员工因工伤住院产生的伙食补贴,以及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并经管理部门批准,员工赴外地就医所必需的交通和住宿费用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此外,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该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发放;
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用亦由用人单位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限通常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