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其是依据法律规定订立即可生效。然而,对不动产以及在建建筑进行抵押时,需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此情况下,抵押权自登记完成之时即刻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