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父母生前已立有遗嘱且经公证书确认,则依遗嘱分配房屋产权。
反之,若无遗嘱,则遵行法定遗产继承顺序:
首先是配偶、子女及父母;
其次为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产继承从第一顺位继承人开始,第二顺位继承人原则上不得继承。
在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