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合同时如无法达成一致,定金未必可退还。
法律规定,若债权人为履行责任,定金需抵做价金或索回;
若交付定金者未能按约履责,导致合同宗旨无法实现,则无权向对方索要定金;
而收取定金者未能依约履行,使得合同宗旨难以实现,需向支付者双倍偿还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