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医用费用之和;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为每天30元乘以住院天数;
3. 营养费根据伤残状况参照医疗机构建议的数额计算(亦可按每日常规20元计);
4. 误工费计算方法分两步:
首先,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时间;
其次,根据受害者的固定收入乘以误工时间,或按30293元除以365天再乘以误工天数;
5. 护理费赔偿金额等于陪护人员的误工费乘以陪护时间,或按常规40元至60元乘以陪护时间;
6. 交通费赔偿金额等于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需提供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