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产权期满,仍可续居。
住宅类建筑使用权期满,将自动续约,缴或免收续约费。
而对于非住宅类建筑使用权期满,则依据相关法令依法续办。
在这些土地上的房产及其他不动产物权记录,若有约定,依约定处理;
如无约定,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