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遗属存在,则依据其遗嘱分配遗产;
若无,遵从法定继承顺序:
首要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及父母;
其次为兄弟姐妹、祖辈与外祖辈。
继承开始后,优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若无,方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接手。
若出现遗产纷争,可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具体遗产份额需依法院裁决及判定为准。
涉及房产继承时,应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随后至房产交易中心完成继承手续。
房产继承方式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如被继承人未留下遗嘱,则以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