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犯罪行为特点及表现形式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2-17 10:33:21
网络金融犯罪行为特点及表现形式
1.多主体,以年轻人为主。2.高科技,高度专业化。3.手段多样。4.互动性强且具有较高的隐蔽性。5.作案工具简易,成本较低。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非法侵入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利用网络钓鱼手法以及进行网络洗钱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导读1.多主体,以年轻人为主。2.高科技,高度专业化。3.手段多样。4.互动性强且具有较高的隐蔽性。5.作案工具简易,成本较低。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非法侵入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利用网络钓鱼手法以及进行网络洗钱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金融犯罪呈现出以下特点:
1. 多主体,以年轻人为主;
2. 高科技,高度专业化;
3. 手段多样;
4. 互动性强且具有较高的隐蔽性;
5. 作案工具简易,成本较低。
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非法侵入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利用网络钓鱼手法以及进行网络洗钱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
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金融犯罪行为特点及表现形式
1.多主体,以年轻人为主。2.高科技,高度专业化。3.手段多样。4.互动性强且具有较高的隐蔽性。5.作案工具简易,成本较低。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非法侵入网上银行信息系统、利用网络钓鱼手法以及进行网络洗钱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