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遗嘱继承中,若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离世,则不适用于代位继承,应遵循法律规定进行法定继承。
在财产继承开启后但处理完成之前,如有继承人离世,可根据转继承规则,由其合法继承人接手财产,并共同处理分配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