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云南省人口分布不均,东部地区人口密集,西部地区人口稀疏。
2. 东部包括昆明等8个地、州、市,共73个县、市、区;西部包括思茅等9个地、州,共55个县、市。
3. 东部地区占全省46.7%的土地面积,却有2615.08万人,占全省人口的65.55%。
4. 西部地区占53.3%的土地面积,人口为1374.55万人,占34.45%。
5. 东部地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42人,是西部66人的2.2倍。
6. 全省11个超过50万人的县、市中有9个在东部,2个在东部的人口超过100万。
7. 东部地区每县平均人口为35.8万人,西部为25.0万人。
8. 1995年,全省男性人口2055.22万,女性1934.41万,性别比为106.25。
9. 少儿人口(0-14岁)占28.33%,15-59岁人口占62.69%,60岁及以上人口占8.98%。
10. 与1990年相比,少儿人口比重下降,15-59岁人口比重上升,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
11. 人口年龄构成已从年轻型转变为成年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