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事业单位中人的退休金将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开始发放。
2. 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老办法部分,将按每年10%的比例递增发放。
3. 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设有10年的过渡期。
4. 在过渡期内,将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的对比,以确保待遇不降低。
5. 如果新办法计算的退休金低于老办法的待遇标准,将按老办法的标准发放。
6. 如果新办法的退休金高于老办法的标准,超出部分将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递增发放,直到过渡期结束。
7. 过渡期内,每年退休的人员将按比例递增发放超出部分,第一年为10%,第二年为20%,以此类推,直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将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8. 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将执行新的待遇计发办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