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共分为五个级别,划分依据是检验结果。
2. 在评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时,应以检验结果中等级最低的项目为准。
3. 第一级:如果压力容器出厂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符合法规和标准,且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则评定为第一级。
4. 第二级:如果压力容器出厂资料基本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法规和标准,存在一些不危及安全的轻微缺陷,且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在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安全使用,则评定为第二级。
5. 第三级:如果压力容器出厂资料不够齐全,主体材质、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法规和标准,存在一些不符合法规或标准的问题或缺陷,但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在法规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则评定为第三级。
6. 第四级:如果压力容器出厂资料不齐全,主体材质不明或不符合规定,结构强度不符合法规和标准,存在严重缺陷,需要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监控使用,则评定为第四级。
7. 第五级:如果压力容器缺陷严重,难以或无法修复,无修复价值或修复后仍难以保证安全使用,检验报告结论为判废,则评定为第五级。
8. 在安全状况等级中,所指的缺陷是指压力容器最终存在的状态。如果缺陷已被消除,应以消除后的状态来确定安全状况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