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婴保健品是否涉嫌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分析其行为是否符合传销的法律定义。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通过发展人员,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得加入资格,从而非法牟利,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了以下行为属于传销:
1.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支付报酬,以此非法牟利。
2.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支付费用或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支付费用,以获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从而非法牟利。
3. 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以此非法牟利。
在判断宝婴保健品是否涉嫌传销时,应当关注是否存在上述行为,特别是是否存在层级关系以及是否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只有当这些行为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相结合时,才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