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仲裁和诉讼在处理纠纷的机构上存在根本区别。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其上级监督机构为中国仲裁协会;而诉讼则由法院受理,其监督机构为检察院。
2. 一旦合同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便不得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3. 仲裁遵循自愿原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仲裁申请;相比之下,诉讼是强制性的,不受当事人意志的直接影响。
4. 两者的受案范围不同。仲裁主要处理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法院则可以处理包括合同纠纷在内的各种类型的案件。
5. 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有差异。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对裁决不服的,法院一般不进行实体审查,除非存在明显的程序错误。诉讼则允许上诉和再审,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或在两年内申请再审。
6. 仲裁审理通常不公开进行,裁决也不公开发布;而法院审理案件原则上是公开的,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7. 仲裁费用与诉讼费用制度不同。诉讼费用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减免,而仲裁费用则无此类规定。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或条款,它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基础。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此外,仲裁协议要求以书面形式签订,包括共同签订的书面仲裁协议、仲裁条款以及数据电文形式的仲裁协议等。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听到劳动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术语。当遇到纠纷时,律师通常会建议选择仲裁或诉讼来解决。尽管仲裁和诉讼都是法律解决纠纷的方式,但它们之间存在显著差异。面对纠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