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洪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三个主要区域。洪泛区是指江河沿岸、湖周、滨海易受洪水淹没的地区,通常是洪水泛滥形成的冲积平原,也称作洪泛平原。世界上各大江河的中下游地区通常都有较宽广的洪泛区。例如,中国的洪泛平原面积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0%,却居住着全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匈牙利的洪泛区占国土面积的25%,其中80%的村镇、城市和50%的铁路、公路都位于此区域内。
蓄滞洪区主要指河堤外的低洼地区和湖泊等,这些区域通常是历史上江河洪水淹没和蓄洪的地方。蓄滞洪区包括行洪区、分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
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到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防洪保护区是由堤坝、水工建筑物、自然山丘或填高陆地围合的封闭区域,用于防洪控制和管理。
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资源管理等相关部门在防洪规划和防御洪水方案中共同划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这些范围会被公告。
在蓄滞洪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时,必须符合防洪标准,并避开洪水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