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面对分数运算时,尤其是加减运算,如果分母不同,首要步骤是找到两个分母的最小公倍数,以此进行通分。以八分之五和七分之二为例,其分母分别为8和7,最小公倍数为7×8=56。因此,需要将这两个分数转换为分母为56的等值分数。
具体转换过程如下:
首先,将八分之五转化为分母为56的等值分数。由于56是8的7倍,因此分子也需要乘以7,即:5/8 = 35/56。
其次,将七分之二转化为分母为56的等值分数。因为56是7的8倍,所以分子需要乘以8,即:2/7 = 16/56。
通过上述步骤,我们得到了两个等值分数:35/56和16/56。进一步计算加减运算的结果:
加法运算:35/56 + 16/56 = 51/56。
减法运算:35/56 - 16/56 = 19/56。
由此可见,只有在分母相同的情况下,才能直接进行加减运算。而在分母不同的情况下,必须先化成分母相同的分数,即化成最小公倍数为分母的分数。
因此,无论是进行加法还是减法运算,面对不同分母的分数时,都应先将它们化为同分母的分数,再进行相应的运算。
综上所述,面对八分之五和七分之二的加减运算,需要先化成分母为56的分数,即最小公倍数为分母的等值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