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预备党员档案材料自带,由各学院党委组织填写《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中预备党员考察情况、负责检查档案材料并在档案袋两头加封条,每条封条上下两端加盖学院党委公章。预备党员档案由毕业生党员本人签领带到新的基层党组织,并提醒毕业生党员档案不能擅自拆封,不能长期自己保存。完成转正后,党员个人及时跟进党员档案材料转入人事档案或党员档案管理事宜,确保档案得到妥善规范的管理。
2、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存入学籍档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转交学生处存入学籍档案,由学生处负责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
3、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2020年6月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返校后及时召开转正大会,完成转正程序,更新党务系统后再转出,办完转正手续后,请及时将党员档案材料交到组织部统一移交。
4、党员档案签领材料长期保管。各学院党委,务必履行党员材料签领制度,《预备党员材料签领表》原件党委,长期保管,复印件报备学校党委组织部,以备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