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近效期药品如何处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12 03:52:26
销售近效期药品如何处罚
药店向顾客销售近效期药品,而且没有告知顾客药品有效期,违反了药品GSP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之规定,其行为可认定为未按照药品GSP要求经营药品,进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同时,对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及赔偿500元的诉求。
导读药店向顾客销售近效期药品,而且没有告知顾客药品有效期,违反了药品GSP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之规定,其行为可认定为未按照药品GSP要求经营药品,进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同时,对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及赔偿500元的诉求。

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
药店向顾客销售近效期药品,而且没有告知顾客药品有效期,违反了药品GSP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之规定,其行为可认定为未按照药品GSP要求经营药品,进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同时,对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及赔偿500元的诉求。
销售近效期药品如何处罚
药店向顾客销售近效期药品,而且没有告知顾客药品有效期,违反了药品GSP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之规定,其行为可认定为未按照药品GSP要求经营药品,进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同时,对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及赔偿500元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