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要性及措施如下:
必要性:
1. 现代财政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以公共性为核心,以现代预算制度为基础,以现代技术手段为支撑,建立公开、透明、民主、法制的财政。
2. 财政作为支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基础性工具,其制度建设只有嵌入和服务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体系以及基本经济制度等制度框架,才能真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奠定坚实物质基础。
3. 在对比国家治理与国家管理的基础上,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财政支出的管理改革、税收制度及政府收入体系改革、推进预算制度改革等。
4. 在新常态的经济形势下,我国的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也将是一个趋势,短期难以逆转,因此要发挥财政职能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
措施:
1. 坚持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框架内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坚持国家在财政中的主体性地位,建设支持国家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财政制度。
2.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体系所要求的财政体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3.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再分配机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建设能够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财政分配制度。
4. 科学测算,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算,将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通过简政放权、清费立税,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5. 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财务与经济的良性互动;要树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理念和契约精神。
6.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清财政作用范围,该管的一定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要创新投入方式。
总之,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仅可以提高国家治理水平,还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