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财政的职能主要包括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具体如下:
1、资源配置职能。指的是将一部分社会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活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弥补市场缺陷,从而优化全社会的资源配置。
2、收入分配职能。是指政府财政收支活动对各个社会成员收入在社会财富中所占份额施加影响,以公平收入分配。通过税收调节、转移性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救济支出、补贴)等手段来实现。
3、调控经济职能。是指通过实施特定的财政政策,促进较高的就业水平、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等目标的实现。政府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不同状况,采取相应的财政政策措施。
4、监督管理职能。在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调控经济各项职能中,都隐含了监督管理职能。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决策的分散性、市场竞争的自发性和排他性,都需要财政的监督和管理,以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