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律临网查询显示:只有证人证言理论上可以认定事实,但是实务中很少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人证言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从理论上讲,证人证言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在审判实务上,法官对证人证言的采信采取非常审慎的态度,很少将证人证言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以下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的。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的。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