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本地惠生活查询显示:县级高中校长的行政级别通常为正科级或副科级。在一些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历史底蕴深厚、享有较高行政建制的老牌重点高中,校长的行政级别可能达到副县级。此外,如果县级高中的校长由县领导兼任,如县政协副主席,那么校长的个人级别可能是副县级。然而,并非所有县级高中校长都有行政级别,有些校长可能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其任命和职位安排由教育局直接管理。总结来说,县级高中校长的行政级别可能是:
1、正科级:对于一些享有较高地位的县中,如“省示范高中”,校长可能是正科级干部。
2、副科级:这是较为常见的级别,适用于多数县级高中。
3、副县级:在极少数情况下,对于历史悠久、地位显赫的重点高中,校长可能是副县级干部。
4、无行政级别:有些县级高中校长可能没有明确的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