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什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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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8-05 16:49:20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什么原则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可疑即报”的原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组织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首次确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可疑即报”的原则,首次明确划分了个例不良反应(事件)、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规定。《草案》规定,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位,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只要发现可能与药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或事件,就应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一般应在发现或获知后30日内报告,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应于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3日内报告。
导读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可疑即报”的原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组织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首次确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可疑即报”的原则,首次明确划分了个例不良反应(事件)、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规定。《草案》规定,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位,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只要发现可能与药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或事件,就应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一般应在发现或获知后30日内报告,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应于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3日内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可疑即报”的原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组织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首次确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可疑即报”的原则,首次明确划分了个例不良反应(事件)、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规定。《草案》规定,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位,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只要发现可能与药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或事件,就应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一般应在发现或获知后30日内报告,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应于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3日内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什么原则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行可疑即报”的原则。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共同组织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草案》首次确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可疑即报”的原则,首次明确划分了个例不良反应(事件)、群体不良反应(事件)的管理规定。《草案》规定,作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单位,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只要发现可能与药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或事件,就应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一般应在发现或获知后30日内报告,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或事件应于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3日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