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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证明书附加罚金是什么意思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16 0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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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证明书附加罚金是什么意思

释放证明书附加罚金是附加刑,需要缴纳。根据《刑法》规定,附加罚金是附加刑,不影响所判主刑的执行,但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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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释放证明书附加罚金是附加刑,需要缴纳。根据《刑法》规定,附加罚金是附加刑,不影响所判主刑的执行,但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释放证明书附加罚金是附加刑,需要缴纳。根据《刑法》规定,附加罚金是附加刑,不影响所判主刑的执行,但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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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证明书附加罚金是附加刑,需要缴纳。根据《刑法》规定,附加罚金是附加刑,不影响所判主刑的执行,但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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