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13 06:35:42
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
1、最高性:宪法监督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高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或者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2、全面性:宪法监督的范围涵盖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领域。
导读1、最高性:宪法监督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高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或者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2、全面性:宪法监督的范围涵盖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领域。

最高性,全面性。
1、最高性:宪法监督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高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或者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
2、全面性:宪法监督的范围涵盖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领域。
宪法监督制度的特点
1、最高性:宪法监督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高的监督,其监督对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监督的主体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或者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2、全面性:宪法监督的范围涵盖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各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