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保证演出内容符合文化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内容,不擅自变更,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德等。
2、保证演出形式符合演出地观众的欣赏习惯,不使用恐怖、残忍、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等方式招徕观众,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进行表演。
3、保证演出质量符合合约约定和行业标准,不中止或者停止演出,不退出演出,不以假唱欺骗观众,不携带、吸食毒品或者在演出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等影响演出质量的行为。
4、保证演出安全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演出人员、演出行为和演出现场的管理,做好各项安全工作,设置现场监督人员,做好监督记录,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消除影响,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5、保证演出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保护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使用他人作品演出时,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