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权保护纠纷属于侵权之诉。根据《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一、什么是物权保护纠纷
物权保护纠纷就是物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制度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物权保律规定每个法律部门从各自的角度,运用不同的方法,对保护物权作出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
(一)对保护物权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二)刑法是运用刑罚的手段惩罚犯罪,保护物权;
(三)行则利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办法,同破坏、侵吞财产的行为作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五种对物权保护请求权,具有其他法律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物权人保护其权利的四种途径。该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物权的保护主要通过赋予物权合法的所有人关于物权方面的请求权利实现的,例如:
(一)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二)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三)排除妨害请求权,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四)复原请求权,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五)损害赔偿请求权,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