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的缺陷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06 16:47:48
文档

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的缺陷

《民法典》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可以大胆推断:农村的房屋可能因为不属于“合法建造”或“未经登记”而不发生物权的效力。一、房屋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一)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推荐度:
导读《民法典》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可以大胆推断:农村的房屋可能因为不属于“合法建造”或“未经登记”而不发生物权的效力。一、房屋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一)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虽然我国《》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本身并未对“合法”进行明确规定,而交由其他法律来界定。
《民法典》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可以大胆推断:农村的房屋可能因为不属于“合法建造”或“未经登记”而不发生物权的效力。
一、房屋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
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一)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二)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所有权分为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部分所有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部分所有权是一种受到的房屋所有权,后文将对之作专门介绍。
(三)我国的房产登记,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百六十六条【私有财产的范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房屋所有权的定义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文档

目前农村房屋所有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的缺陷

《民法典》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因此,根据相关规定规定,可以大胆推断:农村的房屋可能因为不属于“合法建造”或“未经登记”而不发生物权的效力。一、房屋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一)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