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可以有效推动全国范围的反腐倡廉。
信息公开使将信息充分公开,减少了与公众的信息不对称,会极大地改善社会公众的监督条件,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的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信息的充分公开是反的重要措施,是推动廉政、勤政的重要措施。
2、推动全国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信息公开有力规范了各级的信息公开行为,保障了改革的进度,并使各项都因为有了更为有效的公开而提升了执行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上有、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促进了行为,特别是基层、边远地区、农村行为的规范化,推动了整个国家自上而下依法执政。
3、提升公信力、促进与公众合作。
现代社会中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行政成本。社会的流言、噪声及一些违纪现象的出现使的公信力受到很大的挑战。因此,唯有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才能提升自己的公信力。
一、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法定形式和程序,主动将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而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2015年2月,针对信息公开“成绩单”公布,严格督查,各部门“交作业”的时间大为提前。不过,信息公开“成绩单”公布,不只需要速度和规模,下一步,得在“质量”上面多下下工夫才行。
2015年4月,印发的《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更加明确地强调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等9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不少方面是首次纳入公开范围,如要求地方各级部门公布权力清单,公开棚户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