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货车补牌照期间,临时牌照可以上路,但是不可以拉货。
汽车临时牌照办理流程如下: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3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