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文件解释优先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建设工程文件: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是指在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监理文件:是指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施工文件: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4、竣工图: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5、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6、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也可简称为工程档案。
7、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规划文件资料、建设文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与竣工测量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声像资料等资料。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