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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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6 15:13:51
会计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
1、执行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执行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念。3、执行人员要有无所畏惧的胆略和勇于开拓的魄力。4、执行人员应该有强烈的求知欲。5、执行人员应具备临危不惧,处事不惊的良好心态。6、执行人员应始终保持稳定的思想情绪。7、执行人员应具备忍辱负重的心理素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七条;
导读1、执行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执行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念。3、执行人员要有无所畏惧的胆略和勇于开拓的魄力。4、执行人员应该有强烈的求知欲。5、执行人员应具备临危不惧,处事不惊的良好心态。6、执行人员应始终保持稳定的思想情绪。7、执行人员应具备忍辱负重的心理素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七条;

会计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如下:
1、执行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执行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念;
3、执行人员要有无所畏惧的胆略和勇于开拓的魄力;
4、执行人员应该有强烈的求知欲;
5、执行人员应具备临危不惧,处事不惊的良好心态;
6、执行人员应始终保持稳定的思想情绪;
7、执行人员应具备忍辱负重的心理素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七条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会计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
1、执行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执行人员必须树立全局观念。3、执行人员要有无所畏惧的胆略和勇于开拓的魄力。4、执行人员应该有强烈的求知欲。5、执行人员应具备临危不惧,处事不惊的良好心态。6、执行人员应始终保持稳定的思想情绪。7、执行人员应具备忍辱负重的心理素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