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口贸易特点:
1、两头在外,即境内企业仅作为中间商的身份,卖方和买方都在境外;
2、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即尽管付款和货物所有权实现跨境转移,但货物本身并不一定进入或离开中国,没有报关单或进境备案清单等官方资料证明;
3、资金流一收一支:资金回流后可再次循环交易。
转口贸易操作流程:
1、从中国任一港口(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深圳,广州港等)开始承运货物,把货物安全发到第三国中转港,负责在转口港进口清关;
2、货从大陆准备离港时,根据需要,安排二程船期,做BOOKING,等头程(中国-中转港)船到港后,及时提柜,在码头换柜。换柜时候会拍摄换柜照片,以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安全性;
3、完成换柜后上二程(中转港-目的港)船,3-5个工作日左右时间内拿到提单,凭提单去做产地证。在这之前,会和中国SHRP做单证文件等较对;
4、所有文件正本出来后,会及时将全套正本文件寄给贵司或直接寄到目的港,目的港清关用的是第三国的全套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