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头过户费用是:
1、调档费:150元(存量房)或80元(房改房)
2、评估费:评估价的0.5%
3、契税:评估价的0.75%(面积在120上按3%征收)
4、交易费:建筑面积乘3元/(存量房)
建筑面积乘1.5元/(房改房)
5、印花税:评估价的1‰
5元
6、申请:80元
7、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0.5%(房改房)
8、土地增值税:评估价的1%。
房子过户要满足的条件是: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适房或小产权房;
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者,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