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阳民政局电话如下:
0527-85212808。
民政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1、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区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拟订全区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区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6、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法律依据:《民政部立法工作规定》第六条
编制立法规划和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应当遵循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立、改、废并举。立法项目需要提请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或者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的,由政策法规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