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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为民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27 09: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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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为民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1、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33。2、济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火炬路济宁人才大厦西侧。3、济宁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后门。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41号附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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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33。2、济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火炬路济宁人才大厦西侧。3、济宁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后门。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41号附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分析:
1、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33
2、济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火炬路济宁人才大厦西侧
3、济宁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后门
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41号附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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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33。2、济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火炬路济宁人才大厦西侧。3、济宁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后门。地址 :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41号附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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