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27 09:39:29
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导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反了《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