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
1、理赔保险金申请书+保险合同+出险人/受益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如出险人/受益人未满18周岁则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同时要提供出险人/受益人与其监护人间的关系证明,另身份证件需为有效证件);
2、诊断书原件(盖有诊断专用章);
3、住院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4、结算明细表和处方;
5、门、急诊医疗手册(阅原件后留复印件);
6、门诊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7、驾驶执照及行车执照(阅原件后留复印件);
8、意外事故证明(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公安机关证明等,具体视案件性质而定);
9、公安部门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险人死亡证明书;如出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需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10、出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11、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证明;
12、由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包括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在内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