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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联系当地团支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27 12: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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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联系当地团支部

户籍地。可以与学校团委联系,也可与当地团县(市、区)委联系。一般还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通过有关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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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户籍地。可以与学校团委联系,也可与当地团县(市、区)委联系。一般还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通过有关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法律分析:
户籍地。可以与学校团委联系,也可与当地团县(市、区)委联系。一般还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通过有关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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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可以与学校团委联系,也可与当地团县(市、区)委联系。一般还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通过有关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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